后终于想起来:水土不服里面是否包括饮食不惯?
他确实没有怎么和齐昭昀一起吃过饭,更不记得从前是否发现了这种端倪。而齐昭昀自然不会说。
第三十四章 ,天道不公呢
齐昭昀挑食这件事明明白白的摆在面前了,顾寰也得咀嚼好一会才明白滋味。他心中的齐昭昀不说不食人间烟火,至少也该叫好一朵高岭之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不大可能有什么毛病。
而齐昭昀屡次对那盘红焖羊肉视而不见,反而是两盘时蔬快见了底,顾寰居然愉悦起来,挟起一块羊肉放在碗里,若有所指道:“都督现在到新都也好几个月了吧,还习惯吗?“
他猜齐昭昀不会对自己直言,毕竟连丹枫之死都能独自吞下苦痛的人,怎么会对他抱怨饮食的事?
果然,齐昭昀只是摇摇头:“大概是没有办法习惯这么大的雪,其他的倒也没什么。”
顾寰顺着他说下去:“这倒是,新都毕竟太偏北了一些,听说往东北再走一千里,往珠江上游的燕川郡一年得有六个月是冬天,“燕山雪花大如席”,恐怕不大好过。”
齐昭昀嗯了一声,接着道:“燕川郡出产烈酒,一滴就能醉倒壮汉,这可不是虚言,且民风彪悍,无论男女都习武,大概也是这大如席的雪花所致。”
他毕竟是读书的人,知道这些不足为奇,顾寰也知道一些,不过不是因为他看过或者听说过:“我就是燕川郡的儿郎,都督看我彪悍吗?”
齐昭昀闻言先是露出惊诧的神色,片刻后才想起来:“这我倒是忘了,只以为将军是新都人。”
他对顾寰笑笑:“将军征战在外,威名四海皆知,不过说是彪悍么,其实也不尽然。正如外人传言,是匹威风凛凛的白狼。”
终于把这个记了许久的比喻说出来,顾寰果然脸一红,不吭声了。全军上下盛传和齐昭昀一本正经的夸赞区别太大,顾寰很难坦然接受。齐昭昀也不接着就这个白狼的话题逗他,而是认真的询问:“不过烈酒的事是真的么?”
南北虽然也曾经互市,但燕川郡就太远了,何况气候使然,一旦大雪封山,别说做生意,就连出房门都难,还得挖开门前一人多高的积雪。弄到本地的烈酒并不容易,流传到澜江以东的就更少了。
顾寰摇头,脸上红晕褪了不少,解释:“也有很厉害的,喝上一壶能醉三天三夜,不过也有果酒,蜜酒。最烈的恐怕是酒露,据说是蒸过的纯酿,放上三年再拿出来,狗路过都会醉倒。这样的东西等闲不能喝,我离开家的时候还小,自然就更没有尝过了。”
说起这个话题,虽然顾寰记忆里的故乡已经七零八落,但能说的也不少,当即兴致勃勃,一发不可收拾。
“我阿爹会酿酒,也爱喝酒,阿娘每回都得把家里的狗从酒碗边上拖开,就怕它给喝了。这狗是我姐姐从邻家抱来的。乡下的狗不值钱,也不是名种,但它生得漂亮,又聪明,全家兄弟姊妹没有一个不疼它的,小妹还给它扎过辫子……”
“现在我有时候也打猎,养了几十只猎犬,个个聪明挺拔漂亮,但都不是这只狗了,何况狗房的人养着,认识我也只是认识而已,我又不能常常放他们出去,怕放野了跑出去咬人,想来成天闷着也很难受……”
“听说巫女在西南驱使大象和犀牛为坐骑,这我倒是还没有见过,不过想想倒也不错,那样庞大的坐骑上面恐怕坐着也很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