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个外表强硬內里柔软的人变得慌慌张张的样子真的很有趣。至于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我又为什么要喜欢他,这个我倒是没有细想过。
感觉这就和我为什么要开始跑步又放弃跑步一样,很多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为觉得某个蠢货被所有人讨厌的样子很可怜。所以才会拿过地上的棍子走上前第一次开始打架,以至于后来我们竟然成了别人口中的「东丘中学的疯狗」只能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我毕竟不是她那种较真的人,虽然说我游戏人间也不太对,只是我喜欢过得轻松一点,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先去做了然后再考虑后果不就行了,我始终没觉得自己能惨淡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觉得喜欢的时候就去喜欢,觉得不喜欢的时候直接说拜拜,包括以前曾经有过的恋爱经验,这就是我的习惯。
哎呀,我就是这么一个烂人啦,不用特别提醒我。
而我也一直以为,东峰旭并不是那些人之中的例外。
起初让我有了一丝动摇的,是站上排球场的那个人,我见过在学校里沉默着走过走廊的他,见过不小心吓到了一年级后辈反而更慌张的他,见过每次分配到照顾花坛的工作都会很认真完成的他。但这些都没有一个像是那个人一样,而我甚至以为他是放弃了排球的,和我同班的一个橙色头发的矮个子男生那时候每天都要到他们班去堵他。
我曾经注意过他的眼神,还以为他跟我一样。
只是很单纯的,觉得应该不打了所以就不打了。
但是现在这个在后排全力地跳起来,举起手臂将排球大力地扣下去的人,绝对不是那个我以为的人。汗水浸透了头发,一点一点从他的额角滑落,卷起的袖子下绷紧的手臂肌肉愈发的惊人,他往着球网的另一边大声地对着给他托球的人大喊道:“再来一个!”
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攥紧了自己的裙子,手心在发烫,连带着小腿与大腿都有了最是熟悉的肌肉酸疼感,一波又一波地复返,好像有一种不该存在的不甘心从我的心头升腾起来,原来这就是那些我理解不了的喜欢与热爱,而他却始终拥有着。
不好,心跳有些不寻常了。
将单肩包扛在左肩上,倚着排球队部室楼下的栏杆,我对着终于训练完准备回去的他开口说:“嘿,旭前辈。”
其实常常会来这里找他,只是今天特别认真地看了这个人打球而已。
被身后的队友推着上前,他很是不好意思对着我点了点头:“你今天来看训练了。”
“是,不愧是前辈,我才知道原来排球是这么帅气的运动!”我一下子拍上他的后背,“所以今天更是喜欢旭前辈呢。”
他被我这句话直接逼得红了脸,连续咳嗽了好几声才平静下来,看了看我的眼睛,又转回头去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其他的队友还在后头很是兴奋地起哄着,其中一个头顶染着黄毛的男生大声地说着:“旭前辈的女朋友真帅!”
于是被前后夹击的东峰旭眼看着血条就没剩多少了,我还大方地扭头对着那个男生眨了一下左眼勾起嘴角回应了一句:“朋友,有眼光!”
说完我就赶忙上前抱着已卒的前辈的手臂,抬起头来看着他笑了笑:“所以,真的不考虑给我个机会吗,旭前辈?”
他抬手扶住自己的额头,并不准备回答我这句已经说了无数遍的话。
而十几分钟前在排球场外,我第一次从这个人身上感受到的那阵来自自己的不寻常的心跳,十分顺利地被我用玩笑话掩盖过去,烂人如我一般,之前还有脸说那个送了情书都不敢去问的人没出息,像我这样的人好像也没有强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