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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头,虽然事情没成,但在外人看来他们男未婚女未嫁,赵令仪孤身住在这里,就很让人浮想联翩了。

为了赵令仪好,王元卿都必须尽快把她送走。

【正文字数已够,接下来为作者对原著《鸦头》篇主人公的个人看法(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只能代表作者个人浅薄的观点,有时代局限性,不具有普世价值),可看可不看。

作者蒲松龄对鸦头十分赞赏,将她类比唐代名臣魏徴,这是站在一个封建男性的角度出发的。以现代的目光来看,鸦头敢于反抗母亲,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是她身上最可贵的品质,但作者觉得蒲松龄夸她,可能并不是出于这点,而是因为她以德报怨,面对没有良心的姐姐和母亲,仍然不怨不恨。但这一点,我认为在当下,应该是没有多少人认同的。

抛开她和王文的爱情不谈,单看她对待儿子王孜的方式,作者当时看书的时候并不能体会到她的母爱,只感觉恐怖。虽然挑断拗筋应该是一个虚幻的概念,但作者一下子就想到了当下的特殊学校,这对王孜来说无异于一场人性的驯化和毁灭。

她身上的反抗精神难能可贵,可轮到自己的儿子,又以孝为名,剥夺了他的天性,让他变得“温和如处女”,这是作者实在想不通的地方。】

第288章 《胭脂》

天气越发寒冷,加上王元卿下定决心不再踏足青楼楚馆,干脆把所有同窗的聚会帖子都推了,窝在家里安心温书。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金角和银角生病了。他俩这种情况,放在人类身上就是刚满月的婴儿,王元卿又派人去请牛医来给他俩医治,巧的是,来人还是上次的卞牛医。

这回他身后跟了个学徒。

卞牛医给牛看了二十几年的病,不用说就知道金角和银角的问题出在哪:“小牛肠胃还没长好,还是得喝奶才行,不能太早喂草,容易引发腹泻。”

王元卿疑惑地看向院子里的管事,难不成是这人克扣了他们的伙食,把鲜奶换成了草?

管事赶紧解释:“就是给小的十个胆,我也不敢怠慢两个小神仙啊!最近他们不爱喝奶,总说嘴里没味儿,小的就从厨房多取了几碟果子……”

王元卿无语,原来是因为贪吃:“你们都一把年纪了,怎么还这么不知轻重?”

金角虚弱地躺在床上,心说活了几千年,他要是立刻就适应自己现在牛犊的身份,那才奇怪了。

不过他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反驳对方了,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想不开作弄王元卿。

要是不捉弄王元卿,他就不会炸兜率宫,自己就不会受伤。没有受伤就不会被天医部的庸医治死,然后投胎……

若非身体不允许,金角简直要捶胸顿足,可现实是肚子哗啦啦响,他只能又颤颤巍巍爬起来去隔壁蹲恭桶。

装扮成学徒的胭脂第一次跟着父亲到大户人家,只觉得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这牛居然还会说话!

不愧是大户人家,养的牛都和平民不同,怪不得他爹一心想要把她嫁给官宦世家子弟。

更让胭脂窃喜的是,居然又见到了那日路过她家门口,让她心动不已的公子。

可她也知道,两人是万万不可能的。牛医是贱业,他爹虽然想要将她嫁给好人家,也只限于相对她家来说的小官小吏,绝不包括王家。

不过多看两眼也是赚到,因此胭脂仗着自己现在做男儿打扮,毫不心虚地隔一会就偷瞄王元卿,把卞牛医给弄得满头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