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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手臂,姑娘才如梦初醒,不过此时瞧见王元卿的人更多了,不止她一个。

就连她身后的姐妹们都难掩激动地挤到围栏边,雀跃地指着他惊叹。

“好漂亮的公子!”

是啊,好漂亮的一个翩翩公子。

姑娘下意识将自己的手绢丢出去,随后才反应过来上面绣有自己的闺名,羞得脸上布满红霞。

王元卿被密密麻麻的彩花和丝带砸了满头满怀,下意识伸出一只手去挡,然后手上就不小心接到一条手帕。

“……”

他隐约在角落看到浅绿的线绣了个“崔”字,便不敢再展开细看,正尴尬之际,余光看到前方屋顶站着一个人。

是李随风。

准确说是脸黑如锅底的李随风。

王元卿这个时候就恨自己这一世眼神为什么这么好,连近视都没有,才能把李随风的表情看得清清楚楚,让他想装作没看到都不行。

原本是想见证王元卿的高光时刻,结果却是对方花枝招展地招蜂引蝶,李随风气恼地瞪了他一眼,一挥手王元卿手里的绣帕就原路返回,强硬地塞回原主人手中。

崔家小姐呆愣地看着自下而上,违背常理飞回来的手帕,忍不住想难道这是上天在暗示自己和这位芝兰公子无缘?

见李随风还是不爽,王元卿骑在马背上想了想,单手控制缰绳,右手抬起来摘下耳际的绢花,路过李随风下方时,用力一抛,准确丢到他手上。

关注王元卿的人太多,不少人在看到他取下耳际绢花时,以为他会将其丢给某位姑娘,皆下意识屏住呼吸。

公子风流,欲当街以花传情?

不料王元卿却将花抛给了另一位男子。

不仅是围观的百姓,还是走在王元卿前后的新科进士,都愣神了几息。

王元卿一脸淡定地将倒挂在纱帽上,遮挡了视线的彩带扯下来揣进怀里,单手用食指和中指朝下,对着李随风比了个双膝跪地求饶的姿势。

李随风捏着绢花,使劲压下唇角,最终笑意还是从眼眸中流露出来。

他早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自己对王元卿这家伙,永远是气不过三秒。

王元卿这小混蛋气人的时候是真气人,就像两人第一次见面,自己就差点被他气得七窍生烟,不过当他想要讨好一个人的时候,也没人能狠心拒绝。

接下来的一路王元卿都目不斜视,一脸正气地双手牵绳,坚决不再伸手去挡丢过来的彩花和丝带,免得莫名其妙手上就多了别人的私人物品。

一场游街下来,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居然不是状元郎,而是二甲一百九十多名的王元卿。

毕竟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多数人都不能避免,而王元卿就偏偏生了那样一张让人动心的脸。

半天的时间足以让有心人打听出王元卿的家世来历,于是第二日陈氏人在家中坐,却收到好几份平时并不熟悉的官宦或权贵夫人的拜帖。

想起昨日在京中风头无两,甚至盖过了新科状元的侄子,陈氏恍然大悟后不由暗叹可惜。

王元卿喜欢的是男子。

虽然这个时代男子私下豢养娈童,又娶妻生子的现象并不罕见,不过王元卿明显不是那种人,而他的对象也不是好惹的。

于是她只能言辞恳切地一一回绝,并暗示王元卿已经有婚约对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