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莫奈的第一束光(1 / 2)

刑辩双雄 书包仔 2739 字 3天前

秦墨是在一个普通的星期三早晨,发现莫奈的第一幅作品的。那天没有下雨,阳光很好,照在重案组办公室的窗户上,把白色的墙壁照得发亮。他站在白板前,看着那些名字。四十四个,已经处理了二十三个。还有二十一个,在坑里,在躲着,在等着。他拿起笔,在莫奈的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圈,写上「待查」。他不知道莫奈要画什么。但他知道,莫奈不会等太久。

手机响了。陈队长。

「秦墨,城西,一座公园里。墙上有画。不是壁画,是油画。挂在一棵树上。很大,一米乘两米。画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光,水里有影子。签名是M。」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莫奈。第一个作品。不是杀人——是画。他挂在一棵树上,等人来看。

他走出办公室,沈牧之跟在后面。两个人上了车,开往城西。公园在城西的老城区,不大,有一个湖,湖边长满了柳树。他们到的时候,湖边已经围了很多人。有人在拍照,有人在议论,有人在打电话。那幅画挂在湖边一棵大柳树的树干上,用绳子系着,画框是白色的,很轻。画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光,不是阳光,是月光。银白色的,洒在水面上,把整个湖照得发亮。水里有影子,不是树的影子,是人的影子。很多人,密密麻麻的,像是站在水里,又像是沉在水底。

秦墨站在画前,看了很久。莫奈在画光。不是卡拉瓦乔的那种光——那种从头顶照下来丶垂直的丶没有影子的光。是另一种光。从水面反射的丶模糊的丶摇动的光。他画的是时间。同一个湖,同一个光,不同的时间。

画的右下角有一个签名——M。花体的,优雅的,一笔画成。画的背面写着一行字:「1996年7月19日。城西。一个湖。一个女孩。她沉在水底。没有人捞她。」

秦墨闭上眼睛。1996年7月19日。刘大全失踪的同一天。同一个日期,不同的年份。一个女孩,沉在水底,没有人捞她。

「沈牧之,查一下1996年7月19日,城西,有没有失踪的女孩。」

沈牧之拿出手机,查了一会儿。「查到了。王芳,不是之前那个王芳,是另一个。1978年生,十八岁。1996年7月19日,在城西的这个公园里失踪。报案人是她的母亲,叫刘秀英。出警民警——马建国。结论:『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睁开眼睛。「她在湖里。沉在水底。没有人捞她。」

「莫奈画了她。他在让人看见她。」

秦墨站在那里,看着那幅画。湖面上的月光,水里的影子。那个女孩,沉在水底二十八年。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莫奈知道。他画了她。他让人看见她。

「陈队长,湖里查过了吗?」

陈队长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查过了。潜水员下去了。湖底有淤泥,很深。他们说,如果真的有人沉在下面,早就不在了。只剩骨头。」

「那就找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