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回函(1 / 2)

刑辩双雄 书包仔 3234 字 3天前

沈牧之和林晓在事务所起草回函。沈牧之坐在电脑前,手指搭在键盘上,没动。林晓坐在沙发上,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看着沈牧之的后脑勺,等着。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冰箱压缩机嗡嗡的声音,隔几秒响一阵,又歇一阵。

「回函不能太长。」沈牧之说。

「嗯。」

「长了显得心虚。」

「嗯。」

「也不能太短。太短显得不尊重。」

林晓不知道说什么,嗯了第三声。

沈牧之开始打字。键盘声音很轻,不是机械键盘,是普通办公键盘,薄膜的,按下去软绵绵的。林晓看不见屏幕上的字,只看得到沈牧之的背。他穿着那件深蓝色的毛衣,袖口磨得起了球,左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浅色的印子——戒指摘掉的痕迹。沈牧之以前结过婚?林晓不知道,也没问。

「第一条。否认泄密。你在离职前一个月,从内网下载过文件吗?」

「下载过。」

「下载了多少?」

「几十个。」

「都是你写的代码?」

「大部分是。有一些是公共库。公共库公司所有人随便下。」

「公共库的部分,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能下吗?」

「没有。公共库本来就是开放的。」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记了一笔,转回电脑屏幕。「第二条,五百万元损失没有依据。你离职后,公司的业务有没有受到影响?」

「不知道。我不在那了。应该有吧?少了一个人写代码。」

「业绩下降了多少?」

「不知道。」

沈牧之停了一下。「五百万元是瞎写的。他们拿不出计算依据。」

「那怎么办?」

「他们会想办法编。我们想办法拆。」

沈牧之继续打字。第三条,竞业限制。他没有去竞争对手那里,他连工作都没有。他离开后,公司没给过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里没写,可以不给。如果写了,也没给。不给补偿,竞业限制条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