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他有一周的时间,把那段被删除的三十秒从那些早已被覆盖丶被清空丶被格式化的硬碟深处挖出来,像从河底捞起一把沉了不知道多少年丶锈迹斑斑丶刀柄上还缠着乾涸血迹的凶器。那把刀扔进河里的时候,河水把它冲到下游,冲到淤泥里,冲到那些打捞的人够不到丶潜水员找不到丶连回声探测器都探不到的地方。他把它捞起来了,不是用网,是用手。他把手伸进那堆冰冷的丶粘稠的丶混着腐烂水草和不知名动物尸体的淤泥里,一寸一寸地摸,摸到刀刃割破手指,他也没有松开。他把那把刀从河底带上来了。刀刃上的血迹已经干了,被水泡成淡褐色,像一幅褪色的画。画里只有一个人,在那个没有窗户丶没有光丶没有声音的地下室里,在那根忽明忽暗的日光灯管下——还亮着。
他拨了方远的号码。
「方远,鉴定机构定了吗?」
「定了。明天上午,鉴定人员去法院拷贝原始录像。」
「我一起去。」
「你不用去。结果出来,我告诉你。」
「我要去。」
方远沉默了一下。「你在怕什么?」
沈牧之看着窗外那道被阳光晒得发白丶正在慢慢移动丶很快就要移出窗外的光斑。「怕那三十秒里什么都没有。」
他挂了电话。他把手机放在窗台上,光斑已经移到了桌角,快要掉下去了。他在那道光掉下去之前,拿起手机,翻开相册,看着秦墨的照片。不是近照,是在档案室拍的,他坐在办公桌前低着头看案卷,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肩膀上。他不知道他在拍,他的手指在那一瞬间按下了快门,把秦墨的侧脸丶阳光和灰尘一起锁进了那部旧手机的内存里。
他在等,等鉴定结果出来,把那三十秒里被删除的东西一帧一帧地恢复。他知道那里面有什么,不是被害人夺刀的瞬间,不是苏景明自卫的证明,是他自己在那三十秒里看到的丶记下的丶抹不掉的画面——秦墨蹲在墙角,用那双指甲断裂丶指腹磨破丶指骨磨穿的手,在那堵薄薄的丶他用手就能扒开的墙上挖。他在挖,他不知道自己在挖向哪里。也许是一条河,也许是一个墓地,也许是他这辈子都凿不穿的混凝土。他不能停,停了就出不去了。沈牧之也不能停,停了,他就回不来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把窗帘拉开。阳光涌进来,刺眼。他没有躲,站在那里,看着那道光一点一点地漫过他的脸。他要把那道光从那些被删除丶被覆盖丶被格式化的数据里找回来,从那些被苏景辰埋在暗处丶以为永远不会有人找到的秘密里翻出来。他找到了,他就能把秦墨从那间地下室里带出来。他带不出来,他就跟他一起关在里面。在那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管下,在那堵薄薄的丶他用手就能扒开却不敢扒开的墙前面,在那道从门缝漏进来丶马上就要被铁门截断的光里,等着,等下一个会把钥匙放在水桶下面丶把死结系成活结丶把活结系成死结的人。
他不会让他等太久。他等了他那么久,他到了,他该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