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是在上午进行的。沈牧之到法院的时候,天还没亮透。他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根烟。烟雾在晨光中散开,混着露水的湿气,像一团化不开的雾。法院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记者丶旁听群众丶被害人的家属。他们举着牌子,牌子上印着死者的照片和「严惩凶手」四个大字。沈牧之没有看那些人,把烟抽完,按灭,扔进垃圾桶,走进大厅。走廊里的灯全亮了,惨白的光铺在地上,把他的影子压得很扁。他找到第一法庭,推开门,走进去。
旁听席坐满了人。苏景辰没有来,他的座位空着。光头坐在最后一排,面无表情,像一尊蜡像。苏景明坐在被告席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头发梳得很整齐。他没有看旁听席,没有看沈牧之,看着桌面。那道被刻了那么多年丶不知道被谁刻的丶已经磨得发白的划痕还在那里。他盯着它,像要从那道深深的痕迹里找出一个答案。
周法官走进来,全体起立。法槌敲了一下。
「现在宣判。」
沈牧之站在辩护席上,没有坐。他的手垂在身体两侧,手指微微蜷着。他看着法官翻开判决书,看着他的嘴唇在动,听着那些他已经在脑子里预演了无数遍丶每一个字都能背下来的句子从那道被法官读得平静如水丶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声音里一个一个地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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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苏景明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凶器上未检出被害人指纹,监控录像存在三十秒人为删除片段,关键证人证言前后矛盾且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亦未能排除合理怀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苏景明无罪。」
法槌敲了一下。
旁听席上爆发出哭声。不是一个人的,是很多人的。被害人的家属站起来,举着照片,手在抖,嘴唇在抖,眼泪从脸上淌下来。有人喊「不公平」,有人喊「他杀了人」,有人把牌子摔在地上,塑料碎了,碎片弹到旁听席的过道上,弹到法警的脚边,弹到沈牧之的辩护席前。他没有低头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刘检察官站起来,脸色铁青。他没有看沈牧之,收拾好文件夹,走出法庭。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很脆,一下一下的,像有人在用锤子敲钉子。他在钉那口棺材,把那四个字钉进去——「证据不足」。证据不足,他输了。他输给的不是沈牧之,是证据规则,是疑罪从无,是他当了那么多年检察官丶起诉了那么多被告人丶以为每一条证据链都坚不可摧丶却在这一次被那些他以为不起眼丶不重要的裂缝,一条一条地撕开了。他输了,他该输。
苏景明坐在被告席上,没有动。他低着头,看着桌面那道划痕。法警走过来,解开了他的手铐。金属碰撞的声音很脆,在安静的法庭里回荡,像一颗石子投进深潭,水面上的涟漪慢慢扩开,慢慢变淡,最后什么都看不见了。他站起来,腿麻了,扶着桌子站了一会儿,跟着法警走出被告席。
他路过沈牧之身边,停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