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活着,就值得。」
他把那道光从那间地下室里带出来了,落在他手背上。他不会让它灭。
下午,沈牧之去超市买了菜。他已经很久没有自己做过饭了,在H国的时候吃的是酒店的外卖,回来后吃的是楼下的快餐。菜买多了,冰箱塞不下,把鸡蛋挤破了,蛋清顺着隔板往下淌,滴在青菜上,滴在西红柿上,滴在他那根被菜谱划破丶贴了创可贴丶还在隐隐作痛的手指上。他把鸡蛋擦了,把青菜洗了,把西红柿切了,炒了一盘西红柿炒鸡蛋。糊了,鸡蛋太老,西红柿太生,盐放多了,咸得他喝了两杯水。他吃了一半,剩下一半倒进了垃圾桶。
不是不好吃,是吃不下了。他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
他站在水槽边,把那口糊了的炒锅刷乾净,放在灶台上。锅是凉的,灶台是凉的,那盏从窗户照进来的光正在慢慢移出厨房。他看着那道光,那道从云层后面漏下来的丶刺眼的丶照得他睁不开眼的阳光。他没有躲,任它照着,等着它从他脸上移开,移出厨房,移出窗外,移到那个他不知道在哪里的地方。
秦墨在档案室里待到很晚。老周走了,值班室的灯灭了。他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把那本案卷翻到最后一页。刘大勇的工友叫王德胜,不是之前那个王德胜,是另一个。他见过他,在那份落满灰的案卷里,在那些发黄的纸页上,在他每次翻到那一页丶都会用手指摸着那张模糊的照片丶以为自己能摸到那张脸的轮廓丶摸到他有没有在笑丶有没有在哭丶有没有在等有人来找他的那些夜晚里。
他在等,等有人去找他,等有人问他那天晚上究竟看到了什么,等有人把他从那份案卷里丶从那个被遗忘的角落里丶从那些堆满灰尘的铁皮柜子中拽出来。他等了他那么久,他回来了,不会再让他等了。
秦墨把那个名字记在笔记本上,合上,锁进抽屉里。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巷子里,那只黄白花的猫蹲在垃圾箱旁边,舔着爪子。月光照在它的背上,把它的毛照成银白色。它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舔。他站在那里看着那只猫,看了一会儿。
第二天,沈牧之去律师事务所整理旧案卷。那个年轻人写的信还在,他把它从抽屉里拿出来,又读了一遍。「我找到工作了。我会好好活着。」他把信折好,装进信封,锁进抽屉里。他在那张信纸上留下一个淡淡的指痕,淡淡的,像他从来不是一个会被记住的人。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楼下的街道。有人在等公交,有人在买菜,有人在遛狗。他们不知道这间屋子里的人刚刚从一场漫长的丶差点要了他命的官司里爬出来。他们不需要知道,他们只需要活着,在自己的日子里,在那些被阳光晒得发白丶被风吹得哗哗响的梧桐树下,在他替他们赢了的那些官司里,好好活着。
秦墨从档案室出来,站在院子里。槐树的新芽已经冒出来了,嫩绿色的,一小片一小片,在光秃秃的枝干上显得格外扎眼。阳光照在树叶上,绿得发亮。
沈牧之从事务所出来,站在门口。那盆新买的绿萝放在窗台上,叶子还嫩,边缘没有焦。阳光照在叶子上,绿得发亮。
两个人朝着各自的方向走去。秦墨朝着档案室的方向,沈牧之朝着律师事务所的方向。他们不会停,就像那些光,从太阳出发,穿过那么远的距离,落在他手背上。他不会辜负那道光,会带着它继续走,走到那些名字该去的地方,走到那些还在等他的人面前,走到他走不动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