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修改版(1 / 2)

林虎在原时空看过一本书。

那是李安的自传,《十年一觉电影梦》。

李安在书中提到,1984年,他从纽约大学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1985年,他的毕业作品《分界线》获得了纽约大学沃瑟曼奖最佳导演奖及最佳影片奖。

当天晚上,美国三大经纪公司之一的威廉莫里斯公司的经纪人当场就要跟李安签约。

李安原本打算回台湾,因为他是一个中国人,想在美国当导演,机会太渺茫了。

那经纪人却说他在美国有发展,要他留下来试试。

李安信了他,就签了约,留了下来,谁知就一直坐了六年的冷板凳。

这期间接触过无数项目,但一个都没成。

到了九十年代,有两个美国人,一个叫詹姆斯,一个叫特德,合夥成立了一家独立制片公司,叫做好机器。

好机器公司致力于发掘有才华的电影人,有潜力的电影项目,帮助其实现电影梦想,从而实现盈利。

他们看了李安的学生作品《分界线》后,相中了李安,找到李安的经纪人,问可不可以找李安谈谈。

但李安的经纪人却告诉他们:「李安很忙!」找了个理由便推掉了。

因为经纪人把李安定位在首部电影拍两百万美金以上剧情片的等级,而好机器制作的成本,低于六十万美金。

经纪人觉得,这太小儿科了。

与此同时,台湾的中影公司正在面向全球华人,搞了一个剧本徵集大赛。

李安专门写了一个剧本《推手》,连同他之前完成的剧本《喜宴》,一起寄到台湾参赛。

结果《推手》获得了一等奖,《喜宴》获得了二等奖。

李安得到了拍电影的机会,但中影公司给了他1200万新台币,让他拍推手。

这笔钱,折合美元约45万。

这么点钱,想要在纽约拍一部电影,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李安一筹莫展,忽然想到,曾经找过他的好机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