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牧之回到事务所的时候,台阶上蹲着一个人。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工装外套,袖子磨得发白,领口的扣子掉了两颗,露出里面起球的毛衣。他蹲在那里,手里夹着一根烟,菸灰已经烧了很长一截,没有弹,掉在他的鞋面上,他也没感觉。地上还有四五个菸头,有的灭了,有的还在冒细烟。沈牧之停了一下,看着他。他擡起头,眼窝深陷,眼眶下面一片青黑,像是一夜没睡,又像是一个星期没睡。
「沈律师?」
「我是。」
「我叫陈志远。朋友介绍来的。我被人告了,说我诈骗。我没有骗。我只是借了钱,没来得及还。」
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份判决书,折了两折,边角已经卷了。沈牧之接过来,站台阶上翻开。诈骗罪,一审认定。被告人陈志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丶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刘建国人民币五万元,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日期是十一天前。上诉期十五天。还剩四天。沈牧之没说话,把判决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事实认定部分写得很简单,公诉机关指控丶被告人供述丶被害人陈述丶借条丶转帐记录。看起来很清楚。借了,没还,人跑了。诈骗罪。
他合上判决书,看着陈志远。
「借了多少?」
「五万。写了借条。有转帐记录。微信上也承认借了。但我后来没还上。他说我是骗。」
「为什么没还?」
「工厂倒闭了。我失业了。我跟他解释,他不听。他就去报案了。」
「你什么时候借的?」
「去年三月。」
「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吗?」
「写了。去年六月。」
「到期之后你还了多少?」
「一分都没还。」
沈牧之没说话。陈志远把手里的菸头按灭在台阶上,站起来。他的腿蹲麻了,晃了一下,扶住门框。
「沈律师,我不是诈骗。我借的时候没想骗他。我是真想还。但厂倒了,我没办法。我承认我欠钱。我愿意还。但我不是诈骗。」
「你在侦查阶段怎么说的?」
「我……我说我借了,没还。我说我没钱。他们就认定我是诈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