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二审(1 / 2)

刑辩双雄 书包仔 2747 字 3天前

二审开庭的日子到了。沈牧之到法院的时候,陈志远已经在了。他坐在被告席上,还是那件灰色的工装外套,还是那双磨得发白的袖子。法警让他坐下,他就坐下了,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没有声音,只看得到指节的起伏。审判长走了进来。姓赵,五十多岁,头发花白,戴着老花镜,镜腿用白胶布缠了一圈。他在审判席上坐下,身后两侧各坐一位审判员。

「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赵审判长的声音很平,不高不低,像是在念一份跟任何人都无关的文件。「上诉人陈志远,诈骗罪一案,不服本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首先,核对上诉人身份。」

陈志远站起来,声音很轻。「陈志远,男,三十五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他坐下。

审判长看着郑远。「公诉人,你的身份。」

郑远站起来。「郑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本案一审公诉人。」

审判长转向沈牧之。「辩护人。」

沈牧之站起来。「沈牧之,牧之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上诉人陈志远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审判长在笔记本上记了几笔。「上诉人,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丶书记员丶公诉人丶辩护人有无回避申请?」

陈志远摇了摇头。「没有。」

审判长翻开卷宗。「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

陈志远看了一眼沈牧之。沈牧之点了点头。陈志远站起来,手扶着桌面,像是怕站不稳。

「我没有诈骗。我借了钱,写了借条,有转帐记录。我承认我没还上。因为厂倒闭了,我没钱了。我不是故意不还。我真的想还。我不是诈骗。我不认这个罪。」他的声音在发抖,但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审判长在笔记本上记了几笔。「辩护人,你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沈牧之站起来。「审判长,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主要针对原审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主观构成要件。辩护人认为,原审对这一要件的认定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具体理由将在法庭辩论阶段详细阐述。」

审判长看着郑远。「公诉人,你对原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有没有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