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比沈牧之预想的更厚。林晓坐在沙发上,看着沈牧之一页一页地翻,翻得很慢。每翻一页,林晓的手指就掐一下自己大腿。不疼,但能感觉到压力从沈牧之翻页的动作里渗出来。那种压力没有形状丶没有重量,但它压在胸口上让人喘不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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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牧之翻到证据清单。第一条,内网文件访问日志。列了日期丶时间丶文件名丶操作类型。她在起诉状里把这份日志描述得很详细,详细到每一处细节。「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在凌晨时分,从公司的内网原始码伺服器下载了若干核心文件。」沈牧之的手指停了一下。这段话是被精心措辞过的。「凌晨时分」——时间是软体工程师的标准加班时间。「核心文件」——林晓说只是他自己的代码模块。公司会找专家证人证明那是核心的。「下载」操作是事实,林晓确实下载了。公司把它从「下载」翻译成「窃取」,只用了这一个词。
沈牧之合上起诉状。
「林晓,我问你几件事。」
「嗯。」
「你下载那些文件的时候,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
「下班时间。但我每天都在公司待到半夜。那不算什么异常,整个部门都这样。公司也知道。」
「日志里有没有记录,你下载之后,有没有通过网络传输出去?」
「没有。我没传过。我下载到本地硬碟就放在那里了,从来没发过。」
「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传输过吗?」
「有,去年那个案子被告就是因为这个败诉的?」
「这个先不管。公司有证据,早就给你发出去了。去年那件事是通过U盘传出去的,用日志没记录。」
沈牧之在笔记本上写了几笔,把起诉状装回文件袋里,站起来走到窗前。林晓坐在沙发上,双手撑着膝盖,前倾着身体,直直地盯着沈牧之后背,像等一句宣判。
「沈律师,他们会不会申请保全?」
「会。」
「什么时候?」
「随时。也许已经申请了。」
沈牧之转过身,看着林晓。「你家里的电脑,还有公司的代码吗?」
「没了,按照你的要求都删乾净了。云盘也清了,硬碟也格式化了。就剩些旧照片和电影。」
「你确定?」
「确定。」
沈牧之还是不太放心,「你最近买的电脑里还会有以前的备份,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