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沈牧之的法庭(1 / 2)

刑辩双雄 书包仔 3715 字 4天前

最后陈述那天,法庭里坐满了人。旁听席上,被害人的家属举着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笑着,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苏景辰没有来,他的座位空着。光头坐在最后一排,面无表情,像一尊蜡像。苏景明坐在被告席上,穿着那件深蓝色的夹克,头发梳得很整齐。他没有看旁听席,没有看沈牧之,看着桌面。那道被刻了那么多年的丶不知道被谁刻的丶已经磨得发白的划痕还在那里。他盯着它,像要从那道深深的痕迹里找出一个答案。

审判长宣布进入最后陈述阶段。刘检察官站起来,整了整制服领口,走到陪审团面前。他的声音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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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陪审员,本案的证据是确凿的。监控录像记录了被告人进入包间的时间丶离开包间的时间,与被害人死亡的时间高度吻合。凶器上有被告人的指纹,被告人的衣服上有被害人的喷溅血迹,被告人的供述前后矛盾。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辩方一直在问『可能』。可能被害人戴了手套,可能指纹被擦掉了,可能监控录像被人为删除。但『可能』不是证据。辩方不能证明被害人先动手,不能证明被告人是自卫,不能证明那些『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请你们用你们的理性丶你们的常识丶你们的良心,作出公正的判决。」

他坐下了。

沈牧之站起来。他没有拿稿子,走到陪审团面前,站定。他看着那些人的眼睛。十二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有的在看他,有的在看桌面,有的在看旁听席上被害人家属举着的那张照片。他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也许在想苏景明有没有杀人,也许在想那把刀是怎么捅进去的,也许在想,如果自己坐在被告席上,会不会有人替他们辩护。他想了,他替他们想了。

「各位陪审员,公诉人说证据确凿。」沈牧之的声音不高,不急,每一个字都很清楚。「凶器上有被告人的指纹。对。被告人的衣服上有被害人的血迹。对。被告人的供述前后矛盾。也对。但这些证据只能证明一件事——被告人在现场。不能证明被害人先动手,不能证明被告人不是自卫。」

他转过身,看着旁听席上被害人家属举着的那张照片。

「公诉人说辩方一直在问『可能』。对,辩方在问『可能』。因为检方的证据只有『可能』——可能被害人戴了手套,可能指纹被擦掉了,可能监控录像被删了。检方说辩方不能证明那些『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辩方也不需要证明。需要证明的,是检方。检方不能证明被害人没有戴手套,不能证明指纹没有被擦掉,不能证明监控录像不是被人为删除的。检方不能证明,就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他停了一下。

「各位陪审员,你们不需要证明苏景明无罪。你们只需要问自己一个问题——检方的证据,有没有让你们产生合理的怀疑?如果有,你们就不能判他有罪。这是法律。这是疑罪从无。」

他走回辩护席,坐下来。

法庭里安静了很久。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咳嗽,没有人移动椅子。安静到沈牧之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能听到苏景明的呼吸声,能听到旁听席上被害人家属手里那张照片被手指捏紧丶塑料膜发出的细碎声响。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陪审团退庭审议。」

十二个陪审员站起来,走出法庭。门关上了。沈牧之坐在辩护席上,没有动。刘检察官在收拾文件夹,旁听席上有人在低声哭泣,苏景明低着头,看着桌面那道划痕。沈牧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许在想他哥,也许在想那个被他捅了一刀丶再也没有醒过来的人,也许在想自己还能不能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出去,他只知道他该做的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