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来,走出法庭。走廊很长,灯很亮。光头站在走廊尽头,看着他走过来。
「沈律师,苏先生说,不管结果如何,谢谢你。」
沈牧之没有看他。「不用谢。我不是替他辩护。我是替证据辩护。」
光头走了。沈牧之站在走廊里,走廊尽头的窗户开着,风灌进来,热的。他站在那里,等着陪审团回来,等着那扇关着的门打开,等着那十二个人从他面前走过。他不知道自己会等到什么结果,也许无罪,也许有罪,也许他们讨论几天几夜也达不成一致。他只知道他必须等。他等到了,他才能走。他走了,他才能去见秦墨。他不能让他等不到。
他等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走廊里的灯一直亮着,不灭。他站在那道光里,在那扇关着的门前面,在那条他走了那么多遍丶以为自己永远走不到头的走廊里。
门开了。
陪审团团长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纸。他的手在发抖,纸边在空气中轻轻颤动。他走到审判席前,把那张纸递给书记员。审判长接过,看了一眼,清了清嗓子。
「陪审团,你们已经作出裁决了吗?」
团长站起来。「是的,审判长。我们作出了裁决。」
「请宣读。」
团长打开那张纸,声音在发抖,但每个字都清楚得像从冰水里捞出来的石头。
「我们,陪审团,裁定被告人苏景明——无罪。」
旁听席上爆发出哭声。不是一个人的,是很多人的。被害人的家属站起来,举着照片,手在抖,嘴唇在抖,眼泪从脸上淌下来。苏景明坐在被告席上,没有动。他低着头,看着桌面那道划痕。沈牧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许在想他哥,也许在想那个被他捅了一刀丶再也没有醒过来的人,也许在想自己为什么能活着出去。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该走了。
他站起来,收拾好卷宗,装进文件袋,走出法庭。走廊里的灯还亮着,惨白的光铺了一地。他没有回头。他不想看到苏景明的脸,不想看到被害人家属的脸,不想看到那张被举着丶在法庭灯光下晃来晃去丶笑着的照片。他是律师,他替被告人辩护,他赢了。他赢的不是苏景明的自由,是证据规则,是疑罪从无,是他相信了一辈子的那些东西。他不会让自己白信。
他走出法院,站在台阶上。阳光刺眼,他眯着眼睛。那道光从云层后面漏下来,落在他脸上。他没有躲,站在那里,等着它照着他眼角那道还没干透的泪痕。他赢了,他该高兴。他高兴不起来,他害了那间地下室里被他挖出来的骨头,害了那个被他从边境线上带回来丶又被他亲手送进监狱的年轻人,害了那个在河底躺了那么久丶等他把那把刀捞上来丶替它说出那句话的死者。他赢了,他输了。
他走下台阶,上了计程车。司机问他去哪,他说机场。车驶上高架桥,窗外的城市在后退。他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他要去见一个人,在那片有海的小镇上,在那道被阳光铺满碎金的海滩边,在那道光里。他不会让他等不到。